死刑!时隔3年半的杀妻骗保案,终于判决了!

之前我们多次提到,保险本身不会骗人,各家公司理赔都很慷慨。偶尔发生拒赔之类的正常合同纠纷,无论是不是保险公司的错,动不动就能上新闻。
反之,人骗保险却是常态,每年案件不计其数,光车险保守估计每年涉案金额就高达200亿元。能上新闻的,那得是大事儿才行。要么涉案金额巨大,要么就是杀人放火了。今天头条次条两篇文章,分享两起近日破获的骗保案。
 
先看近日登上《今日说法》报道的案件:为了骗取超2000万的保险金,辽宁男子周某网购迷药、制造车祸杀害妻子。近日这起案件经央视《今日说法》报道后引发关注。
 
— 01 —
案情回放
2018年1月,辽宁锦州发生一起汽车撞墙的交通事故。开车的男子周某身受重伤,车内的妻子当场死亡。这并非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随着警方深入调查,一起有预谋的骗保案件渐渐浮出了水面。
据警方调查,周某与严某是二婚,周某2017年就因炒股赔了300万,欠款曾达到600万之巨。在欠下巨债后,周某开始主动咨询办理保险业务,分别在6家保险公司为妻子购买了大量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需交的保费金额达到约8.5万元,自己则是保单的唯一受益人。如果严某意外死亡,丈夫周某能获得2590万的保险赔偿。
2018年1月27日晚,周某骗妻子吃下他提前网购的药物“三唑仑”,把车开到漆黑的环岛,猛踩油门,以88公里/小时的速度朝着墙撞了上去。严某当场死亡,周某则被提前放置在方向盘前的抱枕救了一命。
2020年9月14日,周某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在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021年7月16日,该院一审判决,判处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保险本是保障风险的一种手段,有人却想靠骗保一夜暴富。但再精心实施的诈骗,最终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 02 —

警钟长鸣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渝爱保说保险之【鞋子袜子】

一直在裸奔,从没被发现

保险本简单,人为复杂之;目的多收钱,方便忽悠你

保险业:要保暖还是要性感?

高收益保险差点让我丢了100万!

30年保险免费拿?鱼与熊掌兼得之,可惜不是你!

返本险:赚了你的钱,让你不保险

并不万能的万能险

一句话揭穿保险产品真相

一切复杂的产品都是为了耍流氓

销售误导根在哪?业务人员背黑锅

不做蒙古大夫,找到根源,方可对症下药

不做空空道人,采取行动,才能改变未来

文章收集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联系:高端医疗险 » 死刑!时隔3年半的杀妻骗保案,终于判决了!

分享到: 更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