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乐视系资金链危机全面爆发,整体债务约350亿,贾布斯作为时任乐视网董事长,对其中大部分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乐视网2019年半年报,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合计仍然高达216亿,大股东(指贾)及其实际控制企业对上市公司合并范围的欠款余额约为19.85亿元。
不过,显然很多人并不买账。有对美国法律熟悉的博主说,如果成功,国内债务就一干二净了。
真真假假,只有300104的投资人、被乐视欠款的供货商和金融机构,能体会个中辛酸了……
1、有钱不还、被法院强制执行——人寿保单会被强制执行吗?
2、没钱不还、申请个人破产——人寿保单会被资产清算吗?
关于第一条,我国法律有相关规定可以参考;但是个人破产制度尚在酝酿中,我会列举美国和日本的法律供大家参考。
法律不是请客吃饭,纸上谈兵要不得。遇上事儿了,还是咨询律师!记得付费!尊重专业!
敢情奔着这种目的买保险的人,就是为了欠钱不还呗??
调解不成、也不配合,最后债务人会被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哪些可以被执行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规定,下列资产可免于被执行:
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
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
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
和保险相关的是第四条,也就是“人寿保险的给付请求权”。
这里的“给付请求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保险人应当承担的保险责任。比如赔付重疾保险金、身故时赔付身故保险金等等。
这项权利不可被分割,也就是说,如果欠钱的人在被判决时,刚好收到一笔重疾理赔金,那么这笔钱大概率上是不会被分割的。
人寿保险,除了有“给付请求权”,还有“现金价值返还请求权”。
我们都知道,长期保险都有较高的现金价值,特别是储蓄类产品,时间越长、现金价值往往越高。
现金价值是投保人的,也就是债务人的资产,债权人有权利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对于已退保的,债权人可以分割;对于未退保的,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退保后强制执行;
同时,现金价值与保险合同责任不可分割,对于理赔款,实际上债权人也有部分追讨的权利。
在已有的判例中,保险合同在债务纠纷中被强制分割的情形屡见不鲜。
不过,由于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所以对于一桩新的官司怎么判,还要看当时、当地、案情轻重缓急下法官的裁决。
总的来说,在“有钱不还,保单是否强制执行下”,保险避债的说法并不完全成立。
可能能避,也可能不能避,关键和保险并无关系,而是……你需要一名好律师。
在一些国家,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可以申请个人破产。我国并没有全面建立起个人破产制度,所以,我带大家参考一下邻国日本的经验。
日本的个人破产申请峰值在2003年,经历了房地产泡沫破裂,很多人为了偿还贷款拆东墙补西墙,最后背上巨额多重债务,只能申请破产。
申请破产之后,销售受限制、从事职业受限制等等方面都会有影响。因此,很多人会选择先离婚,揽下共同债务中的大部分后再破产,保全家人。
很沉重,不多说了,感兴趣的同学可以找几篇论文了解。
个人破产程序一旦启动,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将被托管、拍卖变现,并按照债权份额进行分配、清算。
这里所称财产范围非常广,包括不动产、汽车、现金、存款、贷款、保险解约返还金(解约保险时可领取的钱)、将来可领取的退职金等所有有价值的东西。
看到吗,保险解约返还金,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退保金,也就是刚才说的现金价值。个人破产时,个人保单会被清算。
个人破产后求职也有影响,很多行业不对个人破产者开放,其中就包含保险代理人。
美国的情况我们也简单说一下,下列三种资产属于例外,可免于清算:
第一,清算申请提出后180 天内债务人所继承或有权继承的财产;
第二,清算申请提出后180 天内债务人获得的人寿保险赔偿或类似收益;
第三种,清算申请提出后180 天内债务人取得的离婚财产分配或类似收益。
至于吗?为了欠钱不还买保险?法律不是为了鼓励恶人而存在的。
与其说是避债,不如说是家庭保全和资产保险。如果是讨论在债务纠纷中,能否依旧保留一份保障,这件事非常有讨论价值。
以最近热议的我国首个个人破产案为例,债务人蔡某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肾脏疾病,医疗费用花销巨大,且其孩子正就读于某大学,家庭长期入不敷出,的确无能力清偿巨额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拥有保险,并且法院清算时能够保留保险,对他和家庭都会是莫大的帮助。
于是,分析完我们就会发现,这之中存在巨大的协调和解释空间。具体案例发生时,能否避债得看当时的判决以及律师的办案能力。
但是,不问青红皂白就说“保险能避债的”,不是坏就是蠢,让他滚蛋。
与避债常常一起被提起的还有避税,也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找时间下次再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