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问答
有些购买了意外险的客户在发生意外后,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究其原因,是“近因原则”在作祟。
今天保保将对近因原则进行解释,如果大家有其他问题,可随时在后台留言咨询。
身有某些疾病的马老先生在雨天和老伴出门时,由于路滑不慎滑倒👞,当他老伴把他扶起时,发现马老先生已经不能自主呼吸⁉。于是赶紧拦了一辆出租车把他送到医院,尽管路上没有耽搁,最终马老先生还是经抢救无效,不久便离开了人世。马老先生是买过意外险的,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应不应该理赔呢❔❔
首先,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遭受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对刘先生来说,医院按规程为其注射的青霉素药物,可以认定为“外来的”物质,即具有“外来的”因素。
其次,尽管医院懂得可能有人会发生青霉素过敏反应,但究竟何人发生、何时发生,并产生迟发性青霉素过敏反应,对于医院来说也是个未知数。因此,该事件具有“突然的”因素。
最后,刘先生去医院受治疗的目的,是医治支气管的炎症,没有料到会因青霉素过敏反应导致身亡,显然刘先生具有“非本意”的因素。
没有完美的产品,只有完美的保障方案,如果不知道如何为自己或者家人搭配完善的保障方案,不妨扫描右边二维码,或者点击右边链接添加1对1顾问详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