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放水啦?

渝爱保

图片来源插画师Taku Ban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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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老师的第 383 期分享
渝爱保
晚上好,我是Dora。
最近业内刮起一阵墙头草的风潮。
 
几家保险公司陆续出了“择优理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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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整理自各公司公告,具体产品与政策请参考各公司具体文件。
 
上面是我们收集到的几家公司的政策,可能不全,欢迎大家评论区补充。
 
有一说一,我还挺喜欢保险公司这种“墙头草两边倒”的风格。
 
(着急的同学,可以滑到最后看结论)
 
 
1、
 
 
最近发布了新的重疾定义,一部分疾病定义变严格,一部分定义则变宽松了。
 
择优理赔,就是哪个定义宽松,按照哪个赔。
 
我们举一个几家公司都提到的例子,阿尔茨海默病的理赔。
 
新旧定义比较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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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定义的理赔参考标准,比旧定义多了一条,给了被保人更多选择。(图中黄色)
 
择优理赔就是:不论做了评分,还是对生活自主能力做了鉴定,都是可作为理赔依据。
 
那么,可能会涉及到的重疾定义有下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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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只做总结,具体每家公司涉及调整的产品,和具体的调整标准,大家移步各公司的官方发布查看。
 
注意,目前公布政策的几家,择优理赔都只针对旧定义下的产品
 
我们知道,新定义把一部分甲状腺癌放入了轻症,如果你买了新定义的重疾,希望所有甲癌都按照重疾来赔,那是不行的——至少现在政策不支持。
 
2、
 
 
“择优理赔”是个挺好的事儿,保险公司值得表扬;不过,大家对这个政策也要客观看待。
 
有一部分病种的理赔,确确实实放松了。另一方面,也没有那么“神”。
在旧定义下,其实已经做了相应“择优”。
 
比如对于“重要器官移植”这一项,2007版定义下的“重要器官”中不包含小肠,而在2020版的定义中,把小肠加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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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截取自新旧重疾定义,左侧为2007版定义,右侧为新定义
 
但是呢,“小肠移植”这一项其实被很多公司已经补充在重疾条款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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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取自某重疾险条款
 
一样的道理,还有轻症的影响。
  
比如说对于急性心梗的理赔。
 
个别公司在宣传中,列举了急性心梗的理赔。
 
旧定义下,至少满足下面4点才能达到急性心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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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新版本增加了对轻症的定义,也就是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这个理赔定义就相对比较宽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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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部分公司的宣传中,心梗可以按照轻度心梗理赔,所以也放松了。
 
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
 
旧定义虽然没有官方定义轻症,但“不典型性心梗”,作为急性心梗重疾的对应轻症,几乎是标配。
 
理赔标准,也不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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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某重疾险条款
 
这个就是我说的,择优理赔是好事儿。
 
但是也不要过度夸大他。
 
 
3、
 
肯定还会有更多公司,跟进择优理赔。
 
说到具体的保险建议,还是建议大家把握大原则。没有必要专门为了择优理赔,去买重疾。
 
上一句的重点是“专门”。
 
新旧定义切换,定义势必有改严格,也有改宽松的。而择优理赔中“择优”的病种,都不是高发病种。
 
不是说他们不重要,而是说,你的目光应该放在概率更重要的地方。
 
所以这里还是建议大家把握大原则。
 
去挑定义切换之间影响最深远的那些因素。
 
我们反复在分析过,比如说对于甲状腺癌的理赔,比如说对于轻症的赔付额度的变化。
 
要赶在新定义前买重疾,主要考虑轻中症赔付比例高含癌症多次赔付,并且最好是重疾多次赔付的,性价比比较高的产品。
 
至于择优理赔,锦上添花吧。
 
如果这个产品本身很好,又能择优理赔,毫无疑问,选它一定没错。
 
但是,
 
若一个产品只有择优理赔这一个亮点,其他方面稀碎……别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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