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文章重磅!重疾险新定义终于要来了!且买且珍惜!发出之后,大家非常关注,也提了很多问题。
今天,小编就这些问题做一些回答:
-重疾定义修改对我们是好是坏
-旧产品和新产品哪个好
-新产品会更便宜吗?
-买新产品还是旧产品?
1.
重疾定义修改对我们是好是坏?
总的来说,利空>利好,至少在短期内,新产品在保障和价格上很有可能是弱于现有产品的。
短期内主要体现在,重疾的理赔门槛变高了,轻症的赔付额度降低了。
评论里有个朋友总结的很好:
保监会想实施新规的出发点是好的,长期来讲对于保险行业也是好事。
但是从短期上来说,新规实际上是让优等生受到限制,差等生得到了优化。
关于利好的部分
相较于旧规,新规中增加了3种重疾、规范了是重疾必须含有包含三种轻症、同时对于一些陈旧的治疗方法引入了新的治疗手段。
但这些利好的部分,我们日常推荐的网销保险,比如达尔文3号、超级玛丽3号max都是包含的,都是标配。
具体产品评测指路:信泰人寿有点厉害,出了几款王炸重疾险……
主要是针对线下一些老牌寿险的陈旧产品进行优化。
部分老牌产品还存在不含高发轻症、轻症重疾共用保额这种陈旧的设计。
关于不好的部分
原位癌和交界性肿瘤不保了、甲状腺癌分级赔付、新增的三种轻症赔付限制在30%之内。
其中最大的影响是甲状腺癌分级赔付,I期甲状腺癌按轻症赔付,且最多只能赔30%。
事实上,有数据显示,理赔中90%的甲状腺癌都为I期甲状腺癌,这项政策,其实四舍五入等于把它踢出重疾队列了。
我们举个栗子,同样是I期甲状腺癌,现有产品和新规的赔付差别。
其次是轻症的赔付额度,差别也很大。
2.
旧产品和新产品哪个好?
长期来看,新产品有可能会优于现有产品。毕竟在新规在疾病的条款上是优于旧规的条款。
但这一切都充满了不确定性,比如2000年左右8%复利的年金险,只是美丽的昙花一现。
短期内(半年~一年),老产品一定是优于新产品的,这段时间是过渡期,一些比较激进的公司也会放慢步调,收掉保障响应监管需求,跟着大方向走。
至于大家关心的疾病条款问题,比如搭桥手术,旧规要求开胸,新规引入了新的治疗方法,买老产品会不会吃亏。
这个也不用担心,在《健康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支持下,依然有机会争取部分或者全额赔付。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以上内容引自《健康险管理办法》
3.
新产品会更便宜吗?
大概率不会,这话不是我说的,是银保监会开通的教育公众号:消费者点评,在4月22日发布的新版重疾定义要来了!确实够重的一文中提到的。
对于为什么不降价,小编也有自己的理解。
第一,这段话透露出来一个什么信息?就是目前的重疾费率不合理。
太便宜了,作为监管很担心产品能不能够赔付,所以要下场,控制售价。
第二,重疾产品的定价都是依靠精算模型来的,新的产品新的模型,没有相应的数据支撑,很难去定制一个合理的价格;
在大方向希望控制价格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很难也不敢过于激进,继续去试探价格的底线。
4.
买新产品还是旧产品?
如果你是刚需,或者倾向于更全面的保障,那么无疑现有的“旧产品”更好。
如果你不是很着急,而且愿意尝新,那么也不用纠结,保额一劈两半,一半新的,一半旧的,岂不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