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人称,保险圈“打假”专业户。
今天于果姨带大家来看看,关于这个所谓的万金油病种【深度昏迷】的真实面貌。从两个方面来讲:
重症-重度昏迷: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其中1,一个关键词:GCS评分,15为最高分,表示意识清醒;12-14分为轻度意识障碍;9-11分为中度意识障碍;8分以下即为昏迷。
而条款中要求评分为5分或5分以下,此时患者预后情况非常差,可能会脑死亡、或植物人状态。若评分在3-4分时,即有过半数以上患者24小时死亡或成为植物人。
SO,如果到了如此严重的状态下,多少个小时还有那么重要吗?反正带身故责任,早晚都能赔。关于48小时还是72小时这个问题上,应该是不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重点关注的点。
其中2,在深度昏迷理赔纠纷中,纠纷最多的点是:是否持续使用呼吸机,因为有些深度昏迷并非一定要用呼吸机来维持生命。SO,有时想用重症/轻症的深度昏迷得到理赔,并不是想用就能用的,所谓的万金油也不是那么好用。
于果姨认为,虽然深度昏迷是万金油,但有时不好用,容易出纠纷。而无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应重点看轻症中深度昏迷的时间要求。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这个因素不是一个重点判断是否选择该产品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