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保费试算的部分,计算口径均以下面为准:
30岁男性,10万保额,20年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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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今天介绍你们正式认识一下,这位是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重疾)。
如你所见,重疾险很单纯很不做作:
被保险人患有合同中约定的疾病时,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合同保额。简单说,就是生病后给钱;这笔钱,你爱怎么怎么花。
什么病才算重疾?2011年,保监会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和使用规范》,制定重大疾病的行业标准,有25种疾病被定为“重大疾病”;
其中,前六种疾病为重疾险必备项目——也就是说,只要是重疾险,就必须包含这六种疾病,他们是:
为什么一定要包含这六种病?
因为这六种疾病的患病率、致死率极高,占比达到96%以上。时至今日,重疾险包含的病种早已经超过25种了;而在病种上的竞争,俨然一副军备竞赛的样子。
你出50种?好,我出80种。来啊,来战啊。数字拿出来吓唬吓唬人还行,其实并没多大必要。
回到产品上来,下面这几个保障责任,是重疾险中最常见的;了解了这几个责任,就熟悉了重疾险的脉(套)络(路)。
分别来看:
❶ 重疾:即“重大疾病保险金”,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即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❷ 防癌:一种专门针对癌症的重大疾病保险,也就是重疾种类只有“恶性肿瘤”(癌症)这一种。癌症不论从患病率、致死率都在所有疾病中名列前茅,防癌险应运而生。
❸ 轻症含豁免:保险合同会约定一些将不危及生命的、或某些重大疾病极早期的、治疗费用相对较少的病症为“轻症”,并对轻症给予赔偿,这个保额一般为重疾保额的20%~30%。
经常同时出现的一个重要功能是“轻症豁免”,也就是患有轻症后,剩余保费不必再交,保险合同依然成立。
这是一项很人性化的条款,市面上主流的重疾基本都包含这项责任。
❹ (重疾)多次给付:也是最近非常火热的概念。通常,重疾赔偿过一次之后,合同就终止了;多次给付顾名思义,赔完一次后合同依然有效,重疾可以赔多次。
目前主流的产品形态是,对重疾分组,每组重疾只能赔一次;多次赔付之间有半年到一年的等待期。
❺ 特定病种额外给付:合同约定,在保额的基础上,对某些疾病多赔付一部分。比如儿童重疾险,多会对白血病进行额外给付;针对女性的产品,多会对乳腺癌进行额外给付。
❻ 身故或全残:目前的重疾险多包含寿险责任,也就是在重疾没有赔偿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去世或者残疾,也赔付保额。(注意,我这里说的是保额而不是退还保费)
买重疾险买的是什么?就是上面这些。
通过上面也可以看出,重疾险提供的几乎是同质化服务:生病了给钱,再加上各家保险公司在保监会的强力监管下,核赔、理赔速度都相差无几,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挑选重疾险的终极标准,也就是:
在相同责任的前提下,选便宜的那个。
这就是我说的性价比。
这个结论可能会挑战一部分人认知,但请你仔细想想,品牌大小和上述责任有关系吗?除却这些主要责任,保险公司还能给你提供什么服务?这些服务核心吗?
当然,如果你担心公司破产赔不起的问题——我想,这恐怕是你心里的固有偏见,就算我拿着保险法和监管政策给你叨叨一万遍你可能都不一定会信。那干脆也就别买保险了。
想明白了这些,事情就容易了。
四个步骤,教你挑选合适的重疾险
第一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定产品种类,到底是重疾还是防癌。
我的建议:
从经济角度来说,虽然癌症只是重大疾病的一种,但防癌险并没有比重疾险便宜特别多。考虑到多出来的那部分保费产生的边际保障来说,重疾险还是非常划算的。
注意,这是对年龄低于60岁的人讨论的结果。年纪变大之后,可选择范围非常小,基本圈定在防癌险上。
第二步,思考要不要寿险责任,也就是身故或全残。
实际上,包不包含寿险责任,这是重疾险价格的一个分水岭。
市场上一批“性价比非常高”、“极致保障”的重疾险,都是不含身故或全残责任的,也就是只保障重疾,我管他叫【纯重疾】——因为纯粹,所以便宜,所以极致。
请记住【纯重疾】的内涵,下面会多次提到。
怎么选呢,给你几个可供参考决策的事实:
第一,当做经济问题来计算:其一,在没发生重疾之前,带身故责任的重疾即可以当重疾用,也可以当寿险用;其次,如果考虑好重疾和寿险都要配置,买纯重疾+纯寿险的价格,比带身故的重疾多30%。那么,这就是个预算问题了,对吧?
第二,从市场情况来看,带身故责任的重疾普遍包含更多病种。补充一个关于重疾的事实:从患病率和致死率来说,保监会规定的前6种重大疾病占比96%以上。
我的建议:
如果你是一个充分理性的人,“纯重疾”会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如果有需要,我也会建议你再配置一份单纯的寿险。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顾虑和限制,那么带身故责任的重疾中性价比较高的,也是不错的选择。
这是一条非常人性化的条款,也几乎成了重疾险的必备条款,决策没有难度。
还剩下两个:特定疾病额外给付,重疾多次给付
先说特定疾病额外给付。
说说我的观点,有当然好,没有也没关系,也就是说,这不构成你是否买一款重疾的核心决策。如果特别担心某几种疾病,附加该特定疾病的一年期产品会是更好的选择。
再说重疾多次给付的问题。
这种产品问世的初衷,是解决“重疾赔过之后无法再购买”的顾虑;而实际上,产品形态、责任和初衷确是大相径庭:
所有的多次给付重疾,都不能解决复发问题——就是赔不了。而据我所知,癌症复发是非常值得担忧的问题。
第二,
多次给付的产品都进行了分组,同组内只能赔付一次。仔细观察可以发现,重疾组建相关性微乎其微,如果真的出现赔两次的情况,那是真当的上“黑天鹅”这个词。这个情况也反应在产品价格上,最近火热的同方多倍保(分组可赔付三次),多次赔付与该公司的单词赔付产品,价格仅相差9%。
成本低价格才能下来,对不。
我的评价:
如果购买多次给付产品是因为担忧二次治疗的费用,那不如直接购买单次赔付的纯重疾,把保额买高。
以两种形态中业内的佼佼者为例,一款不分组多次给付,一款纯重疾:
前者是后者近1.7倍;在这个价差下,如果用两倍保额的纯重疾替换多次给付产品,保费投入上不吃亏,同时也获得更大的稳定性。
以上,轻松挑选适合自己的责任。
对你来说,重疾保额买多少才叫个“够”